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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举办“疫情防控与政府信息公开”教师讲座
2022-11-21 18:03  







2022年11月16日下午,公司教师魏建新教授在腾讯会议开展题为“疫情封控与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讲座由郝磊经理主持,郭庆珠教授担任 评议 人。 郭明龙副经理、 张晶老师、 刘东辉老师、 何天文老师、牛佳蕊老师、晁晓军老师以及部分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郝磊经理首先介绍了魏建新教授的研究领域 学术成果。郝磊经理表示,举办学术讲座是为同学们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并鼓励同学们要多参加学术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能力。


之后,进入讲座环节。魏建新教授从疫情防控、政府信息公开、疫情防控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分析、疫情防控中政府信息公开的几个问题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一部分,关于疫情防控的认识,魏老师通过对《传染病防治法》、《新冠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及政策规范进行分析,指出疫情防控是指,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根据新冠肺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的要求,针对新冠疫情而实施的公共措施、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实验室检测、境外输入疫情防控、重点环节防控、组织保障等活动。疫情防控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

第二部分,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魏老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数据安全法》(2021年)等法律法规中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法条梳理和条款阐释,指出疫情信息属于政府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法定机关实施疫情信息公开,疫情信息公开应当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该及时、准确。

第三部分,疫情防控中政府信息公开的价值分析。魏老师认为,公众参与疫情防控的基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降低疫情所带来的危害,预防与遏制疫情谣言,在正面信息引导和负面信息疏导下有助于社会稳定。政府信息公开本身就是疫情防控的措施和手段,对疫情信息及时准确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

第四部分,疫情防控中信息公开存在的三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众参与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分析公众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必需的范围和限度;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问题如何认定“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公布职责”是追究疫情信息不公开法律责任的关键,引发老师和同学的讨论。

最后,魏老师引用习近平总书记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为疫情防控中政府信息公开就是各级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就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讲座结束后,郭庆珠老师 进行了评议 ,他认为,魏老师的选题讨论具有现实价值意义,针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行解答,梳理了有关疫情防控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和政策文件,具有较强的规范性,运用法政策学、规范法学和释义法学研究方法,从社会学、心理学多学科角度结合实践中社会关注的问题,分析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在交流互动环节,张晶老师针对讲座谈了自己的感受,她认为,着重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后果和政府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国家安全存在冲突,协调的标准难以衡定,期待魏老师在这一问题上有新的成果;何天文老师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不作为责任应如何开展司法救济以及自动化防疫措施中的信息公开欠缺问题提问。魏老师对此回应,若政府信息公开侵犯到公民合法权益可提起诉讼,行政系统内的追责属于内部行政行为,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自动化防疫措施坚持信息公开的原则和措施随后,牛佳蕊老师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安全一稳定”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及公共卫生专家和法律专家参与到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的可能性提出问题。魏老师对此回应,目前实体法未涉及“三安全一稳定”的认定,但可从程序机制上进行规范,同时,魏老师认为专家意见对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展开是非常必要的。行政法专业研究生熊炜同学提出,是否应当明确并统一防疫信息公开的行政部门以及将合理性标准作为衡量防疫信息公开的行政裁量是否更加适宜,魏老师对此回应:明确统一负责防疫信息公开的行政部门有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展开,但实践中情况较复杂,难以达到,对于防疫信息公开的行政裁量标准,行政法上广义的合法性包括合理性,合理性是合法性判断的重要因素。

魏建新老师的讲座既有对专业知识的深度阐释,也同学们提供了思考问题的一个方向,郭老师的评议也让同学们更加深刻认识到讲座内容的独特之处,对疫情防控中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撰稿人:2021级宪法行政法研究生  王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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