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一场以“数字法学的三个面向:技术、风险治理以及权责沟通”为题的学术讲座在冠军白菜策略网澍泽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由同济大学冠军白菜策略网陈吉栋副教授主讲,公司经理郝磊教授、何潇老师、姚学宁老师以及员工40余人参与了此次讲座。讲座由郭明龙副经理主持。
讲座开始,陈教授首先强调数字法学研究要回归事物本质,据此可以划分为技术、风险治理与权责沟通三个面向。在技术面向中,陈教授认为通过各种技术手段将事物数字化是一种趋势,这些在法学领域也为构建数字法学提供基础,只有数字化才会产生标准化等问题进而产生智能化。人工智能本质上就是统计,人工智能的基础是数据,由此陈教授提出数字法治的架构思维的重要性,简言之是通过分层的理论看待问题。
陈教授在风险治理面向中提出重回网络法的观点,认为不能脱离网络法讨论数字法学,数字法学的基础思维由网络法奠基,综合架构包含了三个层级,首先是架构,包含了技术公法与私法合规内容;其次是表层,包含了主体、法律行为、民事权利、基本原则、民事责任的内容;最后是底层,包含了总体安全观、个人信息保护和风险治理。
陈教授认为权责沟通面向应从主体、法律行为、权利三个角度展开。首先是主体角度,他向大家介绍了数字人格的相关理论,认为数字身份(DID)在网络空间不统一,数字身份和行为匹配存在较大问题,而对身份层的回填需要通过区块链解决,通过验证身份与行为的匹配性达到规制的目的,同时认为数字法的调整对象是围绕AI System/Agent(人工智能体)产生的新行为与新关系。其次是法律行为角度,认为数字空间的数字法律行为是通过智能合约实现的,智能合约是区块链的执行机制,而智能合约的实现又依赖于区块链技术,区块链系统的运转围绕区块链账本的记录和维护过程展开,按照记录权利的归属,区块链系统可以分为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如果说私有链和联盟链系统具有相对清晰的成员边界的话,公有链系统则缺乏这种清晰度。最后是权利角度,他向大家介绍了数字空间中的数字权利,通过对胖虎案分析介绍了NFT构造,指出NFT是个通道,是一个债权凭证,其负载了请求权,进而可以得出结论技术分析利益,利益确定权利。
郝磊经理进行了评议。他认为,此次讲座能够引领老师和同学们更好地认识数字法学,以及数据时代我们如何应对法律上的挑战。他强调研究新事物一定要还原事物本质,数字法学的研究仍须借助于既有民商法理论,鼓励同学们积极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讲座最后,陈教授与同学们还进行了互动交流,并认真回答了相关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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